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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煤矿三违申诉裁决书

分类:
员工法庭
作者:
来源:
2019/04/21 15:33
浏览量

 

申诉人

颜士新

单位

综掘

工区

被申

诉人

王会义

被申诉人

单位

安监科

三违内容

5月23早班,九采进风大巷内,身为安全负责人检查不细、工作不认真封车葫芦坏未查出、违反机电类第二项第12小条记二类三违。

申诉理由

1、倒链不缺少任何零部件,无任何松动现象,只是所指定位销处于似从槽中脱出但未脱出接近不完好的临界状态,应该仍趋于完好。

2、整个提升过程中,链子两边均卡在槽内,并未处于此状态。王会义未在提升在现场,只是根据自己看到状态而猜测推断1小时以前的提升过程中倒链所处的状态,未尊重客观事实。

员工法庭仲

裁结论

通过员工法庭成员裁决:

1、6月2日早班员工法庭组织机电专业人员对倒链当时状态进行鉴定,一致认为此种情况属倒链“不完好”状态。

2、申诉方提供的证人与本次“三违”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证人条件;提升后车辆放置位置距提升现场不足65米,在可视、可听范围内,提升负责人对倒链完好情况负直接管理责任。

3、此 “三违”成立,申诉人败诉,按照《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对颜士新罚款300元。

附件

 

参加人员

赵西安、吴广占、蒋贤东、吴凡、付洪文、田雪战、孔令文、邢福利、张猛、李壮壮、王会义、颜士新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