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村煤矿“三违”申诉仲裁裁决书
发布时间:
2019-06-11
申诉人李振单位安监科被申诉人谢显地被申诉人单位稽查队三违内容身为现场安监员工作不细致,七采区北轨道巷倒完迎头后,人员进入施工期间,两帮裸帮高度超过1.7米以上,未采取挂网防护,违反过断层措施规定,属监管失职。申诉理由1、人员进入施工期间两帮裸帮高度超过1.7米以上,未采取挂网防护。此三违内容不属实,施工人员未进入迎头施工,而是颜丕东(副班长)说压风管不够长,须延接压风管,谢显地填写三违有捏造事实行
申诉人 |
李振 |
单位 |
安监科 |
被申诉人 |
谢显地 |
被申诉人单位 |
稽查队 |
三违 |
身为现场安监员工作不细致,七采区北轨道巷倒完迎头后,人员进入施工期间,两帮裸帮高度超过1.7米以上,未采取挂网防护,违反过断层措施规定,属监管失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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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 |
1、人员进入施工期间两帮裸帮高度超过1.7米以上,未采取挂网防护。此三违内容不属实,施工人员未进入迎头施工,而是颜丕东(副班长)说压风管不够长,须延接压风管,谢显地填写三违有捏造事实行为,伪造事实,为了抓三违而编造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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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法庭仲裁结论及审核人意见 |
1)因七采区北轨道巷迎头上山掘进且岩性不好,现场倒完迎头后,进入人员首先对迎脸进行挂网防护,属正确施工程序,迎脸防护完毕后延接风水管时也在后方永久支护的有效支护范围区域;措施规定“倒迎头后打底眼前如两帮裸帮超过1.7米以上时,应先敲帮问顶,及时找掉活岩危矸,然后悬挂金属网进行防护”,现场当时还未进行打下部眼工序,并无违背措施规定现象。综合上述认定,李振不存在监管失职现象,该“三违”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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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申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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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蒋贤东、贾海滨、孟伟峰、肖玉桢、汤占令、侯会伟、吴天罡、吴庆举、谢显地、李振、陈良宾、颜丕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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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
吕运河 公为梅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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