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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村煤矿“三违”申诉仲裁裁决书

分类:
员工法庭
作者:
来源:
2019/04/12 15:07
浏览量

申诉人

孔涛

单位

安监科

被申诉人

张学庆

被申诉人单位

稽查队

三违

内容

作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未能深刻学习领会好龙郓煤矿10月20日冲击地压事故教训,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三采区集中运输巷上变坡点剥帮处,人字梯及锚杆未做防冲固定,违反正在执行的修复补充措施规定,并且帮部旧网子多处戗茬易刮人,作为安全监管人员未巡查监管到位。

申诉

理由

1、稽查队员张学庆到达施工现场,现场有施工人员违章未制止,等安监员到达后罚安监员;

2、梯子是正在使用的工具,未防冲固定的原因是施工人员(许建华、翟延忠)见张学庆来到,为方便其通过,才将梯子放在帮部。

3、在现场未说罚我“三违”,而是填完写实本并让我签字后,临走时才说我监督不力、罚我“三违”。

员工法庭仲裁结论及审核人意见

1)“三违”内容与现场相符,事实存在,且孔涛已现场签字确认,该“三违”成立,孔涛败诉;由信息办按条例规定对孔涛罚款300元;

2)张学庆在现场抓“三违”过程中存在不作为现象,处理情况详见专项通报。

3)写实本内容是管理人员检查所发现问题及工作安排,并不全部属于“三违”问题。今后管理人员在写实本中涉及处罚“三违”内容时,应在当事人签字前说明,并严格按照条例中抓“三违”程序进行。

附件

申诉书

参加

人员

蒋贤东、贾海滨、肖玉桢、王超、赵勇、李素政、吴天罡、张学庆、孔涛、朱铁纯、翟延忠、许建华

审核人签字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三违仲裁接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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