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煤矿“三违”申诉结果
发布时间:
2023-04-06
申诉人 李士波 三违 内容 2023年2月19日中班,九采25°上山电瓶车撒沙装置不可靠,九采二号变电所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工作不到位,身为安监员监管范围内存在问题隐患,监督检查不到位,根据三违认定标准管理类三级三违第60条,记三级三违。
杨庄煤矿三违申诉裁决书
编号:2023-03-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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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人  | 
			
			 李士波  | 
			
			 申诉 单 位  | 
			
			 安监科  | 
			
			 被 申 诉 人  | 
			
			 徐旭  | 
			
			 被申诉人单位  | 
			
			 稽查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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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违 内容  | 
			
			 2023年2月19日中班,九采25°上山电瓶车撒沙装置不可靠,九采二号变电所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工作不到位,身为安监员监管范围内存在问题隐患,监督检查不到位,根据三违认定标准管理类三级三违第60条,记三级三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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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理由  | 
			
			 抓“三违”不符合规定程序,具体理由如下: 
 3、未对本人进行说服教育; 4、更没有告知“三违”人违反什么制度,抓三违什么依据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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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法庭仲裁结论及审核人意见  | 
			
			 通过员工法庭裁定及审核人审核: 抓“三违”人员井下通知当班值班科长,值班科长井下已告知了本人。该“三违”内容是检查过程中发现静态存在问题,符合抓“三违”程序,“三违”成立,申诉方败诉,根据《企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李士波(工号:13616)扣绩效工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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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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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人员  | 
			
			 潘志远、朱计国、王志宝、陈孝敏、蒋志龙、刘延涛、马良、徐旭、李士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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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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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6日
杨庄煤矿三违仲裁接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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