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
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山东省兖州市杨庄煤矿,始建于1978年6月,因资金、技术问题中途停建,1983年1月恢复矿井建设,1987年10月试生产,原设计生产能力21万t/a,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39万t/a(鲁煤规发〔2007〕31号)。2022年1月12日,山东省能源局以“2022年第1号”文公示的矿井生产能力为39万t/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延涛
联系方式: 13280090709
邮箱: yzmkdbb@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37-2352517
邮箱:hjbheia@sina.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是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对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附件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电子邮箱;也可通过来电、信函等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
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7月11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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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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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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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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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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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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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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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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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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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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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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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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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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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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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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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